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的反思与重构
邹开亮;
摘要(Abstract):
虽然我国从宪法到法律乃至行政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都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有着间接甚至直接的规定,但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仍存在着立法工作总体滞后、立法层次不高、地方立法畸形"繁荣"、立法层次无序、立法体制不规范、现有制度规范已基本过时或者可操作性不强等缺陷。重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必须确立全新的立法原则,设计合理的立法层次和体例,同时注意与其他法律制度的协调与配合。
关键词(KeyWords):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反思;重构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华东交通大学校立科研基金(06SKRW01)
作者(Author): 邹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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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10.13989/j.cnki.0517-6611.2008.01.124